夯实奋进新时代的法治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践行宪法精神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综述
2021年12月3日,在贵州省赤水市宪法教育基地,赤水市公安局党员民警进行宪法宣誓仪式。王长育 摄(资料图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日前撰文指出,4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快马加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部署要求,紧紧聚焦法治公安目标,下大力气狠抓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整体谋划绘宏图
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和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15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跃升。
沐思想之光,循法治之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提升,由静态的制度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动态体系转变。
树牢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基底。法治公安建设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同频共振——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后,公安部应势而动,2013年8月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提出了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引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向深入。
2015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就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作出部署。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16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踏石留印,稳步前行。
2019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就进一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新目标、新要求。
高举思想旗帜,推进伟大事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2021年7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进会,对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公安机关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探索改革提质效
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2018年3月17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国徽高悬、宪法庄严。
全票当选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领袖以身作则,带头尊崇宪法、执行宪法,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庄严承诺凝聚在铮铮誓言里,将对法治的真诚信仰熔铸在公安民警心间。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其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为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法治公安,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相关要求,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推动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公安特色的执法办案规范制度体系,执法标准不断完善、类案指引不断细化、建章立制更加科学。
2016年,北京市公安机关向媒体公开了正在全市推广的“一站式”办案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确保办案场所统一管理、案件集中办理等职能,实现案件集中审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
人们不难发现,一场影响深远的变革正在发生。在多地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为合成作战提供支撑,具备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功能,实现“一站式”办案和管理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049个。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2018年6月,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部署开展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文字、图片、视音频记录和信息系统记载等多种方式,对接报案、现场执法、办案区使用管理、讯问、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各环节进行全面记录,着力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改革举措环环相扣,步伐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10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办案机制,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当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公安机关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安部就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下发《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包容审慎执法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文件,强调执法理性文明、宽严相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控工作。
民生为本,枝叶关情。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细化嫌疑人权利保障,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知情权等各项执业权利,进一步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一个全新的法治时代迎面而来。
2022年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民警将正在办理的一起入室盗窃案的案卷,通过电脑上传到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检察官线上审核后“一键接收”,全程不到10分钟。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内容,正落实到公安机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行动中。
淬火砺兵担重任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才能挑起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公安机关切实在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上做文章。
2015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和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如今在湖北,只要报警人拨打110,新警综平台就自动录入报警信息,超过24小时不受理,平台自动推送预警。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推动深化受立案改革,推进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的“两统一”改革,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实施法制员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开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制要求,民警依法履职成为自觉。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凝心铸魂,淬火砺剑。全国公安机关迅速掀起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推进建章立制……这次教育整顿标准之高、要求之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回应时代所需、人民所盼,200万公安民警的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公安铁军整装再出发。
以法为器,循法而行。
公安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不断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截至2022年底,全国190万名在职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任何人有任何意见可以提,我们是法治社会,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提……”2022年4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碧江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周誉在现场进行说理式执法,及时劝离聚集居民。居民陈先生认识到错误,当场表态支持社区工作,并加入了小区志愿者队伍。
如今,这样的“教科书式”执法大量、普遍地出现在日常生活里,成为公安机关倾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最好注解。
2022年9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第六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6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9个基层所队和20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系统单位榜上有名。
砥砺10年,公安机关用行动践行使命,捍卫公平正义,守望法治中国不断向前推进。
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宪法精神在公安民警心中落地生根,法治公安建设足音铿锵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