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法警,传被告人苏某某到庭。”
10月21日,伴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在代市中学前锋校区开庭审理。
✦ ✦ ✦ ✦ ✦ ✦ ✦ ✦
该案由前锋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郭大金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通过现场式教学的方式,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为一百四十余名学生代表送上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苏某某明知郑某某、张某某、曾某、奚某某四人准备吸食毒品,仍允许该四人进入其居住的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前化路的房屋内,之后郑某某、张某某、曾某、奚某某四人在苏某某的卧室内以烫吸方式吸食了冰毒。2022年4月16日,公安机关在办理郑某某等人吸毒案时,发现被告人苏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公安民警立即前往苏某某居住地将其传唤到案。
庭审中,被告人苏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苏某某到案后,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合议庭根据被告人苏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旁听学生认真观看、仔细倾听、表情凝重,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代市中学为法官郭大金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旁听学生纷纷表示,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感到十分震撼,通过这起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件,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将自觉远离毒品、拒绝毒品,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新时代禁毒小卫士。
法官说:“将这起精心挑选的涉毒刑事案件的庭审搬进校园,是希望通过“零距离”的审判,让同学们切身感受毒品犯罪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同时也希望同学们旁听庭审后积极向其他同学及家人宣传禁毒法律知识,共同抵制毒品犯罪。”
【供稿: 中国禁毒 四川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