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凌晨5时许,高速交警滦平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首都环线高速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且车辆未开双闪,后方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识。由于该路段没有照明设施,民警立即上前寻找车辆驾驶人。
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在货车驾驶室内,驾驶人已经“宽衣解带”正在呼呼大睡。民警见状立即将其叫醒,询问情况。
民警:刚上来就困得不行了,上来之前不能停车睡吗? 驾驶人:底下没有地方 民警:没地方也不能上高速来睡觉啊! 民警:从高速口跑上来睡觉来了? 驾驶人:我就想眯一会儿就走 民警:脱光光的,准备大睡呢是吧? 货车驾驶人称,自己开车太困了,就想停在路边休息一会再赶路。但民警发现,货车后方大概几百米处就是收费站口,驾驶人完全可以下高速进行休息,但其却选择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这种极危险的方式。
民警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1、等待救援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及车内乘客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2、紧急任务
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那些被部分驾驶人自认为的紧急情况,例如:
1、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
2、停车方便、吃饭、设置导航、打电话
“停车吃饭”或者“为小孩换尿布”、“换驾驶人”、“设置导航”、“打电话”、“停车方便”等类似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都不是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行为,而且十分危险。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紧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的处罚。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承德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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