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高一学生暑假无证驾车去青岛被查个正着
8月12日23时50分许,一辆悬挂鲁E号牌的黑色小汽车在行驶至距路口约100米时,因排气声响明显偏大,被青岛李沧执勤交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在交警示意驾驶人出示其驾驶证、行驶证时,该男子称自己现在从没考过驾驶证,和自己的两位同学趁着高一暑假租了一辆车开车来青岛玩儿。
在进一步的询问过程中,男青年借既没携带身份证、手机又没安装手机卡之机,谎报一个身份证号,试图隐瞒身份信息,被民警在身份核实过程中识破。经查,男青年真实姓名姓苏,山东东营人,出生日期为2005年11月。在询问其家人是否知道他无证开车来青时,他称未告诉家人,而民警在联系到其母亲后,其母亲也表示非常惊讶,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所以根本不知道孩子做了这样的事情。而在苏某某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其两名同学已经悄然离开了现场。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由于苏某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属于初犯,因此,依法对其此次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民警现场将处罚告知苏某某,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拖移车辆。苏某某表示认罚,请民警帮忙拨打一同来青的车上同学的电话,帮自己打上车,去找同学汇合。
山东交警提醒广大中学生
法律不是儿戏
驾驶车辆需达到
法定年龄依法考取驾驶证后
方能驾驶
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
假期在让孩子们适度放松的同时
不要过分放松大意
尤其是对于中学生的想法和行为
要随时关注
不可任由孩子犯错触碰法律红线
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