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一段关于“江苏南通市容管理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视频引发关注。
视频中,十多名身穿带有“静通市容”字样制服的人员,将一名卖甘蔗的老人团团围住,随后把老人的甘蔗全部拿走,留老人当街哭泣。
当晚,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称,“经三星镇政府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三星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对此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给老人造成的伤害我们深表歉意。”
目前,三星镇已暂停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启动程序开展调查,并依照规定进行问责。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就“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发布情况说明(图片来自公众号“绣美叠石桥” 央广网发)
12月7日,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发布后续处理说明。该说明称:
1. 区纪委介入调查,对三星镇负有管理职责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片区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 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
3. 三星镇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将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并根据合同条款对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4. 区政府今天下午召开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教训,宣传文明执法、温情执法。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发布后续处理说明(图片来自微博“海门发布” 央广网发)
此次事件中,无助哭喊的老人与一群身穿制服的甘蔗“抢夺者”形成强烈反差,引发广大网友讨论和质疑。
那么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是否拥有执法权?市容公司人员当街抢老人甘蔗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施行“城市管理外包”的模式应当注意什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树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享有的处罚权只能由自己行使,不得随意转让,外包协管人员没有执法权。
当街抢老人甘蔗,从执法角度上来讲,也违反了执法的合理性。从视频看出,一群年轻外包管理人员围住一位老人进行处罚,明显没有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该行为与规范、文明的市容管理要求背道而驰,更有违基本的人情伦常。另外,此次事件中,三星镇政府购买的实际是第三方市容公司的服务,并非外包执法,市容公司人员不能从事执法工作。
李树律师认为,“城市管理外包”模式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积极探索,实施好可以起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机构膨胀的目的。但市容治理外包的只能是服务类、综合类而绝非执法类。
外包公司应当在接受委托后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更好为城市的市容管理作出贡献。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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